学院各部门:
根据学校通知,“十四五”学校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遴选推荐工作即日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育对象
具备培育成为省级及以上人才实力和潜力的教职工,人才类相关项目参见(附件1)。
2023年已经入选学校“十四五”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的教师无需重复申请。
二、培育经费
培育对象支持经费实施人才负责制,分批拨付,按浙工大〔2022〕40号(附件4)有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材料提交
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填写《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和《“十四五”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推荐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3),纸质稿(双面打印)于5月6日中午12点之前提交学院办公室B204,电子稿发送至邮箱env@zjut.edu.cn。
四、推荐程序
本人申请,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培育对象的现有水平、发展潜力、预期培育目标、完成可行性等进行学术评议,评议结果提交学院审议,并提出推荐意见,报送学校。
联系人:应颂翔 电话:88813524
附件3:“十四五”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推荐情况汇总表.xlsx